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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推荐更新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的函

2025-04-27 08:27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省内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技术指导作用,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突发环境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审核、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生物多样性等工作领域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并对现有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进行更新、调整,在库专家成员基本信息如无变动无需重复申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专家要求

(一)专业范围

在陕西省内生态环境系统、相关政府部门以及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内(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列入此范围)从事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噪声控制与管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农村与农业环境、重金属污染与防治、化学品管理、环境监测与监控预警、环境风险与应急、环境健康、环境管理与规划、环境经济与政策、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气候变化、碳减排、全球环境与国际履约、环境信息化管理、水陆生生态、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生物多样性、核与辐射、环保工程、审计、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家。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对环保领域工作较为熟悉,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专业水平、从业经历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其中一项即可);

②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十年以上,具有高级或同等(副教授)专业技术以上职称,且在所从事的领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职称可适当放宽)。

3.年龄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的资深专家除外),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参加各类生态环境咨询、技术支持工作和相关活动。

(三)选用管理

我局将根据申请人专业特长及工作经验进行遴选,并在网上统一公示新入库专家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专家人选纳入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2年对专家库专家进行动态更新。

二、申报要求

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并提交以下资料:

1.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推荐表(1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如有)等证明材料(1份)。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2.申报方式:专家征集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属于个人申请的在“被推荐人意见”栏注明“个人申请”并署名,单位推荐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入库专家需将电子扫描件及相关证明资料(PDF)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邮寄至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地址: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玲    赵琪琪

联系电话:2998927

邮   箱:571972476@qq.com

邮   箱:2965903934@qq.com


附件: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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