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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处置的函
索  引  号: 6107000039/2026-000745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13:17
来       源: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内容概述:

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福建冠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危险废物转移的函》(川环固转函〔2025〕150号)、《关于同意唐山中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危险废物转移的函》(川环固转函〔2025〕15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产生的铁矾渣HW48(321-005-48)26000吨,铅银渣HW48(321-021-48)40000吨,采用公路运输的方式分批次转移至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工业园区万里园区(汉源金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同意你公司将产生的铅银渣HW48(321-021-48)30000吨,采用公路运输的方式分批次转移至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冕山镇工业区(喜德宏源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实施转移,转移危险废物前应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电子转移联单,加盖你公司公章后随车携带。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将预期途经时间、路线及到达时间分别报告途经和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自觉接受当地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监督。转移完成后,你公司负责协助接受单位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完整纸质联单一式五份并加盖产废、运输、接受单位公章,一份交接受单位留存,一份交接受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留存,一份交运输单位留存,一份交你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留存,一份自行留存。

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有关法规要求,严格按照所申报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进行运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转移过程中的环境安全。请勉县分局对本次危险废物转移环节做好监督管理。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转移业务咨询电话:0916-2626562

电子转移联单业务咨询电话:029-85429387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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