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9/2025-002193 | 发布时间: | 2025年08月19日 18:55 |
来 源: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
内容概述: |
留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划定留坝县火烧店镇月亮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收悉。按照省政府《关于委托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事宜的通知》(陕政发〔2024〕7号)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留坝县火烧店镇月亮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二、《留坝县火烧店镇月亮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技术报告》)确定的保护区面积及界限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同意《技术报告》中确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三、留坝县和火烧店镇人民政府是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法定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依法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规范设置界碑和标识,因地制宜建设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护,开展水质监测,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风险源管理和执法监管,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附件:留坝县火烧店镇月亮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附件 留坝县火烧店镇月亮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序号 水源地名称 保护区范围 1 火烧店镇月亮河饮用水水源 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宽度为平水期水位线对应的河道范围,面积1.85公顷;陆域长度等于水域长度,即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范围,宽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外扩50米的范围,但不超过坡脚线及道路范围,面积3.87公顷。 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至1000米,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宽度为河道多年平均水位线高程对应的水域宽度,面积1.76公顷;陆域长度为对应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宽度为河流右岸向陆域延伸至山脊线范围,河流左岸向陆域延伸至通村道路边界,面积130.2公顷。 不设准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