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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镇巴县大池镇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有关意见的批复
索  引  号: 6107000039/2025-002196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19:01
来       源: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内容概述:

镇巴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划定镇巴县大池镇大洞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收悉。按照省政府《关于委托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事宜的通知》(陕政发〔2024〕7号)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镇巴县大池镇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二、《镇巴县大池镇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技术报告》)确定的保护区面积及界限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同意《技术报告》中确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三、镇巴县和大池镇人民政府是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法定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依法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规范设置界碑和标识,因地制宜建设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护,开展水质监测,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风险源管理和执法监管,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附件:镇巴县大池镇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7日

附件镇巴大池镇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序号

水源地名称

保护区范围

1

大池镇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落水洞)为圆心,半径200米不规则扇形区域,南侧以道路临山一侧为边界(不含道路);其中,水域面积0.01公顷,陆域面积9.53公顷。

不设二级保护区

不设准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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