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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做好环境检测类(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环境类检测机构监管工作,近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技术力量对全市环境类社会化检测(监测)服务机构备案信息开展现场核实工作。
此次核查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围绕基本信息、技术人员、资质能力、设施设备和管理能力等五个方面,对注册地为汉中的生态环境检测(监测)机构备案信息逐一进行核对。对自动监测设施运维机构通过线上核验方式,重点核实营业执照、人员资质等备案信息的有效性;对社会化监测机构通过线下核验方式,重点核查社会化监测机构营业执照、CMA检验检测资质等备案信息的合法合规性与有效性。围绕“人、机、料、法、环、测”全要素,全面排查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从业资质、仪器设备配置、实验条件管控及实验室场所管理情况并随机抽查原始记录、监测报告等档案资料。同时,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要规范填写保存原始记录、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严格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好监测服务,对检测标准失效、检测方法不符的要及时提醒服务对象变更自行监测方案并指导其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工作。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以社会化检测(监测)机构备案管理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有序规范监测服务市场,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