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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秦岭巴山、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第二批)

2025-07-11 17:14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汉中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汉字〔2024〕88号)要求,以下4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经验收单位组织进行现场验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4日。

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秦岭巴山、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6-2221662    邮箱:hzhbdcb@126.com

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秦岭巴山、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落实情况

验收时间

1

第二项 贯彻落实《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还不够精准,部分市级部门制定公开具体事项清单、实施专题报告等规定不到位。

市级相关部门公开具体事项清单、实施专题报告等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1)全市各级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方案、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自行制定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主动建立本部门、本系统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各级有关职能部门每年3月底前向同级党委、政府专题报告上年度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以及涉及本部门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情况,抄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并将专题报告事项依法依规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1)全市44个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职能部门按照要求自行制定了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17个有关职能部门按时向市委政府专题报告2023、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工作情况,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将专题报告向社会公开。后续按要求持续做好年度专题报告报送及公开工作。

2025年

7月9日

2

第十九项 2024年汉中市下达平川五县禁燃区内清洁能源替代任务34783户,截至7月底仅完成2339户。

完成平川五县禁燃区内34783户清洁能源替代任务。

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勉县做好禁燃区内群众取暖做饭清洁能源替代推广,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清洁能源替代,确保完成34783户清洁能源替代任务。

2025年

6月底前

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勉县5县(区)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差异化开展群众取暖补贴的原则,在全市天然气增量扩面的带动下,发放清洁取暖补贴资金684.12万元,完成清洁能源替代35123户,完成2024年平川五县(区)禁燃区内清洁能源替代34783户年度整改任务。

2025年

6月24日

3

二十五 汉台区中材汉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废气总排口烟道连接处密闭不严,颗粒物逸散;汉中市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治污设施运行不规范、光氧灯管部分损坏且废气排放管道密闭不严,废气跑冒滴漏。南郑区华星汽修等3家企业喷漆车间地棉破损、板结,活性炭更换不及时,台账混乱。城固县燎原大众汽修活性炭更换不及时、UV灯管无法开启、未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勉县汉中禹龙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治污设施运行不规范、无组织排放管控不精细、自行监测落实不到位。西乡县陕西敏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鑫汽贸有限公司未在密闭空间进行调漆作业,活性炭未及时更换,危废暂存间设置不规范。镇巴县荣鑫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料棚内未设置喷淋设施,未建设车辆冲洗平台,车间配料仓上方未安装集气罩。

进一步加强涉气工业企业执法监管,规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做到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对反馈的10家企业全面排查,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完善废气治理设施,按要求开展监测,确保污染治理实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举一反三开展涉气工业企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压实企业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025年

6月底前

1)市生态环境局对10家企业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对反馈问题进行逐项整改,目前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中材汉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对反馈废气总排口烟道连接处进行彻底密闭。汉中市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对损坏光氧灯管进行更换并保持正常运行,同时对废气排放管道进行排查,对密闭不严处重新进行密闭。南郑区3家汽修企业均定期对喷漆车间地棉、废气处置装置活性炭进行更换,建立完善了喷漆房维护台账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城固县燎原大众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更换了光氧催化污染处理设备的活性炭、过滤棉,建立了危废管理登记台账。勉县汉中禹龙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时检修维护废气治理设施,确保规范高效运行;制定了车间内部环保管理制度,精细化管控无组织排放;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按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西乡县陕西敏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西乡县和鑫汽贸有限公司已建设了密闭的调漆房,对喷漆房的地棉进行了更换,同时对废气治理设施的活性炭及吸附棉进行了更换;对危废暂存间的标识、标牌及托油盘进行了整改。镇巴县荣鑫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在拌合站料棚顶部安装喷淋抑尘设施,在配料仓上方安装集气罩,在厂区出口处安装车辆冲洗平台。

2)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等,举一反三对涉气企业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督导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025年

6月23日至25日

4

第二十八项 城固、洋县5家砖厂采矿权到期后未延期许可证,擅自无证开采粘土。城固县贾山页岩砖厂仅2024年以来就擅自在桔园镇贾山村集体土地上违法开采1.1万方粘土,洋县龙亭建材厂2023年违法开采约0.1万方粘土,植被损毁严重。

完成城固县、洋县5家砖瓦企业违法开采粘土行为查处工作。

1)对已经于2024年7月前立案查处5家砖瓦企业进行复查,复查违法处置是否到位、处罚决定执行是否到位。

2)强化巡查检查,建立“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预警”四早机制,做好违法开采行为监管工作。

3)开展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做好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

2025年

6月底前

1)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2月19日、20日对城固县、洋县5宗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复查,案件均按程序要求立案查处并结案,行政处罚均已落实。

2)市自然资源局印发《2024年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关于印发<落实“四早”耕地保护执法内部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常态化开展卫片执法工作,用好用实“四早”工作机制。城固县自然资源局建立“四早”工作机制,牵头组织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部门对全县砖瓦企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违法开采、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督导检查。洋县自然资源局印发《洋县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四早”工作机制(试行)》,夯实自然资源执法和耕地保护责任,扎实推进“四早”机制落地见效,督促指导各镇(办)落实属地管理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压实三、四级田长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

3)市自然资源局督促指导城固县、洋县5家砖瓦厂完成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城固县贾山页岩砖厂对采矿形成的坑塘回填150m3,清理排水渠30m,种植红叶石楠280棵、香樟70棵,播撒草籽30公斤,恢复治理面积约5亩;城龙砖瓦厂种植七叶树30棵,种植辣椒3.2亩;李家河新型建材厂种植红叶石楠250棵,桔树650棵,播撒草籽油菜70公斤,恢复治理面积约7亩。洋县龙亭新型建材厂共计复垦面积1.5亩,现已转型利用为洋县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土地复合利用;瑞庆新型节能建材厂完成恢复治理面积约2亩,撒播油菜籽3斤,对周边撂荒区域恢复耕种,种植小麦、玉米约3亩,对超出审批范围水泥硬化区域实施拆除并进行土地复垦6.9亩。

2025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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