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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2024年度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025-02-19 14:30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对照整改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市政府党组会、市政府常务会以及督察整改安排部署会、专题会等会议30余次,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就秦巴生态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作出批示,现场调研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实践路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循环发展、水源地保护、河湖长制、林(山)长制、生态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秦岭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若干措施》《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奖惩办法》《汉中市湿地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秦岭巴山、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河湖长制、林(山)长制等落实落细,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是聚焦问题整改,强化督查督办。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一细化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提醒、督办、约谈、移送“四色”分级督办机制,督促加快整改进度。坚持将环境质量指标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县(区)及市级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建立生态环境问题举报投诉和常态化问责机制,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倒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

一、总体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项牵头整改任务正在现场验收1项(第38项),其余1项正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落实(第41项)。

二、序时推进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一)陕西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38项“汉中市略阳县长期停用的尾矿库维护管理缺失,尾矿库废水和矿涌废水直排河道。”

2022年12月底,略阳县排查出长期停用尾矿库15座,启动实施了“一库一策”治理工程,对14座实施闭库工程(八房沟、瓦场坝、陈家渠、古墓坑、青林沟、汪家沟、火地沟、金子山、青沟、后湾沟、方家沟、华澳黄家沟、实达黄家沟、林家沟尾矿库),对1座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小寨子尾矿库)。每季度对长期停用尾矿库周边涉及的地表水、地下水进行1次监测检查。

2023年12月底,略阳县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15座尾矿库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其中瓦场坝尾矿库未投入使用已闭库,不再做排洪构筑物检测;汪家沟尾矿库已恢复自然沟道,不再做排洪构筑物检测;其余13座尾矿库均已完成尾矿库构筑物检测,根据质量检测报告,15座长期停用尾矿库排洪构筑物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025年1月13日至15日,省级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讨论质询等形式,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38项涉及汉中市略阳县的问题认真开展检查验收,确认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陕西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41项“汉中市勉县汉中锌业柿子沟渣场堆存冶炼废渣等危险废物320万吨,未按要求采取防渗措施。直至2018年企业才开始建设废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项目,2021年9月才投入运行。”

截至2025年1月2日,共处置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柿子沟渣场废渣169.37万吨,剩余150.63万吨。2022年、2023年、2024年废渣处置量、废渣处理二期项目等年度任务均已完成。

2022年底,完成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排查和治理工作。根据2024年12月31日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指令性监测结果显示,1-8#监测井水质均达标。

市生态环境局每月对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实时监控废气、废水达标排放情况和渣场废渣处置情况,要求该公司做好废水,雨水分类收集处置工作,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监管要求设置废水排口并按监测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加强对该公司废渣转运的检查力度,核查转移联单和转移数量。

该项问题整改时限为2026年12月31日,目前正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我市将进一步细化2025、2026年度柿子沟渣场废渣处置计划,督促勉县和相关企业严格按计划落实整改任务,确保该项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并验收销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以更实的工作举措、更严的督查问效,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坚决当好秦巴生态卫士。

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抓整改。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二是进一步严格标准抓整改。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和标准,举一反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对正在整改的,逐项检查是否达到整改时序进度,督促牵头单位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按时限完成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抓整改。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健全联动执法、监督考核、执纪问责等长效机制,实行清单化调度管理。落实“提醒、督办、约谈、移送”四色督办制度,适时开展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暗访督查,对工作不力、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打折扣、搞变通、简单粗暴搞“一刀切”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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