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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解读: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若干措施
索  引  号: 6107000039/2022-000052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11日 17:49
来       源: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内容概述:

    2021年9月16日,汉中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若干措施》,现就该文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这是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旨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2020年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对我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二、制定过程
  结合“十四五”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起草了我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若干措施》,经反复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形成了审议稿。先后征求39个部门和有关领导的意见,共收集意见19条,其中采纳8条。经市委、市政府会议研究审定后,该《若干措施》于2021年9月16日正式印发该文件。

  三、主要内容
  该《若干措施》共9个部分30条具体举措。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构建我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为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提出了坚决落实党政主体责任、明确地方财政支出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项措施;第三部分为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提出了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公开环境治理信息4项措施;第四部分为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提出了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3项措施;第五部分为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提出了完善监管体制、加强司法保障、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生态环境风险防范5项措施;第六部分为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提出了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健全价格收费机制4项措施;第七部分为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提出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企业信用建设2项措施;第八部分为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提出了完善法规规章、统一生态环境规划和标准、争取国家和省级财税支持、落实金融扶持政策4项措施;第九部分为强化工作保障,明确了开展目标评价考核、加强组织领导的工作要求,压实了各县(区)和市级部门任务。


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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