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9/2024-000764 | 发布时间: | 2024年06月21日 11:05 |
来 源: | 法规科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
内容概述: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916-2626465
邮箱:hzhbjfgk@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63号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
邮编:723001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镇巴县生猪种繁种育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 |
汉环批复〔2024〕9号 |
2024年6月21日 |
2 |
汉中市中心城区厨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二期、三期)的批复 |
汉环批复〔2024〕10号 |
2024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