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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关于根据省级质量核查反馈意见深入开展数据核算整改工作的通知
2019-08-30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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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至23日,省普查办质量核查组对我市南郑区和城固县五大类污染源进行了核查,并下发了核查结果及整改建议。现将《反馈意见》转发你们,请各县区对标自查、抓紧整改:

一、落实整改。数据核算是整个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核心。各县区普查办要严格按照《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核算质量核查工作方案》全面对标自查和整改,抓紧时间对所有源进行自查自审,并于9月4号前将整改报告上报市普查办。

1、工业源

(1)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工业源废水污染物产排量计算说明》要求,做到填报统一、规范,保证关键指标数值准确、逻辑合理,避免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出现异常。

(2)要继续加强表内逻辑关系的审核,如废水设计处理能力与实际处理量逻辑关系,检查补充遗漏的核算环节、补充核算锅炉废水、补充填报遗漏的固体废物量。

2、生活源

(1)按照统计年鉴的农村常住人口比对核实,修改行政村常住人口错填为户籍人口的问题,保证填报准确、真实。

(2)进一步核实修改行政村“生活污水排水去向”和“人粪尿处理情况”。

(3)补充收集生活源锅炉运行相关佐证资料。如煤炭消耗量、锅炉额定功率、污染治理设施等。

(4)关注入河排污口在专网“集中会审”内提示的问题,及时核对修改。

3、集中式

(1)核实废水处理方法、设计容量及处理容量。补充监测数据,核实回填数据与已填监测数据的一致性。

(2)核定干污泥产生量。按污水处理厂提供的污泥产生量进行比例换算。

4、移动源

补充收集储油库2017年汽油/柴油年周转量、加油站2017年汽油/柴油年销售量、油气回收各阶段处理设备、在线监测设备的资料等关键指标的佐证资料。

二、重视佐证。补充完善佐证资料,尽快补充各类污染源的佐证材料,继续收集、完善各类企业关键指标的资料,同时要剔除与表内数据无关的其他资料,保证关键指标与佐证资料一一对应,确保佐证资料的证明力和有效性。

三、完善档案。各县区普查办要按照近期省级档案培训的相关要求持续做好所有普查文件资料的分类、整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