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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 精准调度 我省水质各项监测结果均未发现异常
2020-02-24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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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服务服从抗击肺炎疫情工作大局。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认真履职、积极应对,主动顺应新形势下环境监测工作的节奏和要求,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强化监测预警、开展应急监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一 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监测有关工作

  1月31日上午收到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省厅领导高度重视,紧急部署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为组长、协管厅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在省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当日下午就调集了省市应急监测负责人及值班人员信息,明确了省级应急监测技术支持人员和联系人。并于2月2日前对国家文件进行了转发,同时印发了《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以下简称《监测方案》),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监测工作重点和相关保障要求。各市(区)均按省厅文件要求,于2月4日前完善了本辖区肺炎疫情环境监测预案,上报了本辖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加强了应急监测物资储备。

 

  二 精心组织,全力开展疫情应急监测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监测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建立了省应急监测群、利用省监测负责人群,第一时间传达部、省工作要求和外省好的做法,形成了全省监测人员战胜疫情、做好监测工作的共识和决心,指导鼓励全省应急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监测方案》,全省环境监测队伍紧密配合疫情防控开展了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质量监测。截至2月18日,全省12个市(区)组织市(区)、县(区)监测站共开展地表水断面应急监测149次、饮用水源地水质应急监测49次、重点收治医院废水应急监测10次、污水处理厂排水应急监测26次,初步监测结果表明,我省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各项监测结果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水质无异常。

疫情防控期间,针对环境质量手工监测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的特殊情况,我省积极发挥空气、地表水自动站监测数据的应急预警作用。为了保障自动站正常稳定运行,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采取为运维单位出具证明、协调运维车辆等方式,积极与运维单位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各方努力,生态环境部通报的我省的3个国控环境空气和14个地表水自动站运维受限问题及3个国控地表水断面采测分离监测工作受限问题已全部协调保障到位。同时持续协调保障省控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站运维工作,全省124个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因疫情影响导致运维受限的,由最初的83个减为目前的67个,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正常。我省迅速解决并全面完成协调保障的工作得到了监测司领导的认可,并在全国监测系统工作群中进行了通报表扬。

 

  三 精准调度,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及发布机制

  为实时跟踪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我省建立起疫情期间监测信息专报机制,及时收集、汇总各市(区)环境质量信息、应急监测结果及环境监测工作等情况。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从2020年2月3日起每日编报《陕西省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应急监测信息》,并向社会公开;省厅从2020年2月6日起每日编报《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有关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情况》,报送生态环境部及省级有关部门。截至目前,共编发《陕西省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应急监测信息》17期,编报《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有关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情况》14期,满足了公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