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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5年净土保卫战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5-04-07 09:47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认真落实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2025年净土保卫战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7日

陕西省2025年净土保卫战工作要点

2025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全面收官、研究谋划“十五五”目标任务的承上启下之年。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做好2025年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深化改革、狠抓落实,认真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强化源头防控、风险管控、水土共治,突出因地制宜、协调协同、务求实效,扎实推进全省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和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到2025年底,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完成污染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20%,新增完成9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新增完成27个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和100个以上省级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地下水国控点位Ⅰ—Ⅳ类水比例保持基本稳定。 

二、工作要点

(一)协同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制定实施《陕西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工作方案》,完善协同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机制,分领域、分阶段推动工作落实。完成3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做好渭南市(潼关县)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收官工作,梳理形成源头防控典型经验。

(二)强化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全面梳理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深入排查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完成一批涉镉企业污染源整治。深化重点区域相关行业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全面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完成30个县(市、区)溯源工作,建立污染源清单,推动分阶段开展治理。

(三)加强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更新完善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做到应纳尽纳。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工作质控抽查,持续提升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源头防控法定义务水平。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强化周边监测结果应用。

(四)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管理。加强“一住两公”地块监管,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落实,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抽查核查,督促问题整改,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组织实施全省建设用地地块空间信息调查,加快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启动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优先监管地块管理,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管控要求,确保清单内地块全部落实土壤污染管控措施。

(五)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加强地下水环境质量管理,夯实地下水环境质量国控点位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各地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点位水质稳定达标。完成地级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和省级重点区划定成果集成,形成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一张图”。指导咸阳市开展地下水环境分区管控试点。

(六)持续深化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部分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积极推动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分类管理。扎实做好中石油长庆石化公司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边生产边管控”和治理修复试点。

(七)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成果集成与应用,定期更新优先防控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清单,提出加强水源保护的对策建议,督促地方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化工园区周边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排查整治,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八)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实施《陕西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围绕陕北、关中、陕南“三大板块”系统谋划,因地制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培育县域美丽乡村建设先行区。

(九)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暨“乡村更美丽”攻坚行动,深入排查农村环境整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黑臭水体治理和动态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问题整改。以“四不两直”方式常态化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调研摸排,不断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

(十)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三基本”为导向,因地制宜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帮扶,抓点示范打造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样板。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推动专业化市场主体运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日处理10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整治。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大力推广典型经验。

(十一)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抓好一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重点围绕关中地区“黑臭涝池”治理,探索并推广简单易行、经济实用的治理模式。全面完成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调研摸排,推动地方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遥感排查。

(十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重点区域调查,加快推进三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调查试点,积极推进农村水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持续强化规模畜禽养殖场生态环境监管。

三、保障措施

(十三)强化政治引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正确政绩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着力推进忠诚干净担当生态环保队伍建设。

(十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成效宣传,增强社会面认知,不断提升企业及相关责任主体守法意识。持续开展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相关技术、政策培训,着力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五)强化支撑和监管。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组织编制“十五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项目申报培训指导,提升项目储备质量,强化项目实施调度,提升项目成效。做好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食品安全考核等工作,配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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