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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陕环发〔2021〕40号)规定,现将我市拟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对正面清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62号
联系电话(传真):0916-2252199
邮编:723000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