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汉中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贯彻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汉字〔2018〕1号)要求,各县区、市级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各牵头单位组织检查验收,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核查,以下1项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4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6-2729290 ⠂ 邮箱:hzhbdcb@126.com
汉中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情况 |
1 |
汉台区禁煤区内仍有5台燃煤锅炉未拆改。 |
1.理想化工于2018年7月自行拆除1台6.5蒸吨燃煤锅炉;于2021年4月拆除1台流化床锅炉。 2.汉江药业于2018年8月对1台10蒸吨燃煤锅炉进行自行拆除;2021年8月对剩余2台燃煤锅炉进行拆除。 3.汉台区禁煤区内的5台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拆改,整改任务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