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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0年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2020-07-24 15:07
来源: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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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0年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汉中日报、汉中广播电视台、三秦都市报、华商报、新浪网、凤凰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会。
  汉中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李奕慧主持发布会,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刘大润就2020年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
  据了解,上半年全市优良天数173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48,同比变好36.0%;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146天,排全省第四,同比增加3天,优良率80.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9,排全省第四,同比变好9.3%;PM2.5平均浓度46μg/m3,同比变好16.4%;PM10平均浓度72μg/m3,同比变好14.3%;NO2平均浓度25μg/m3,同比变好10.7%;CO平均浓度1.7mg/m3,同比变好15.0%;SO2、O3平均浓度分别为14μg/m3、141μg/m3,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强化重点工作
  重拳整治“三个区域”。一是加大“禁燃区”建设力度。自加压力制定1万吨散煤削减任务,目前已削减6007吨;投入1500万元,整镇(村)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目前已完成入户调查摸底工作;持续巩固“双清零”成效,对“禁燃区”内燃煤锅炉拆改和煤炭经营市场开展“回头看”70次;深入开展“清炉”行动,清理整治小煤炉50个;强化煤炭品质源头管控,累计抽检煤炭质量189批次。二是强化“禁行区”管控手段。加大高排放机动车淘汰力度,累计淘汰高排放机动车3387辆,提前超额完成三年目标任务;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机动车路查路检联合执法149余次,抽检车辆8785余辆次;累计完成1648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西汉、十天、宝巴三条高速公路省、市际入口6个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点运行正常,累计筛查超标车辆2.8万辆次。三是加强“禁放区”执法监管。持续加大烟花爆竹禁放管控,累计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3起,行政拘留2人,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起,过年期间基本实现“禁放区”零燃放,受到省厅通报表扬;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点清理整治,不断巩固“禁放区”烟花爆竹“清零”成效。
  严管严控“两个领域”。全力整治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和“红黄绿”牌制度,全面实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视频实时监控,累计检查施工工地800余家次,对抑尘措施不到位的依法实施限期整改等;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实行渣土车GPS管理,查处违法冒顶运输车辆70余辆次、抛洒污染车120余辆次;严格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不断加大清扫保洁频次及范围,市中心城区机扫率达到90%以上。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积极推进汉江药业公司实施退城入园;深入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整治行动,完成2家工业炉窑治理整顿;不断加大VOCs治理力度,完成121家餐饮单位油烟治理;强力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41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组织汉江药业、略钢等8家企业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提升改造,陕钢集团汉钢公司、汉钢集团有限公司、略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
  持续抓好“一个面源”。全面落实“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责任体系,强化重点区域、敏感地带、关键路段巡查督导,利用高清摄像头、无人机等,实施“地面+高空”立体化禁烧巡查,全面筑实扎牢“人防+技防”禁烧“防火墙”。持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人工造林等绿色屏障工程,完成人工造林5.08万亩、义务植树721.9万株,湿地保护恢复6.1万亩。
突出特色亮点
  (一)深入开展“冬防攻坚”行动。一是提早谋划、系统部署,制定了《汉中市2019—2020年冬防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聚焦散煤整治、强力推广清洁取暖、狠抓烟花爆竹禁放及秸秆禁烧、强化施工工地及车辆管控,全方位削弱秋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二是坚持部门联控、市县联动,以“千人大督查”为抓手,开展多轮次督导巡查,实行常态化昼夜巡查,确保工作职责压实压紧、防治措施落实落细。三是精心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预警期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监督检查企业100余个、施工工地90余个。冬防期我市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1天,顺利实现“削峰降频”。
  (二)持续推进“春雷行动”。制定印发了《汉中市铁腕治霾“春雷”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76天“春雷”行动。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扬尘、机动车尾气、挥发性有机物、“散乱污”企业、散煤和工业炉窑等方面整治情况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和定期考核、排名、公开制度,累计发出通报5期、汉报公布5期,整改问题600余个,有力推动了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整改。
  (三)加快实施地方立法。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支撑,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专业人员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编写形成了《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经多轮修改完善,于2020年6月11日通过省人大第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律保障。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紧盯重点时段,全力防控夏季臭氧污染。7月、8月是夏季臭氧污染防控的重点时段,以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摸排,精准管控。进一步加大工业企业、高排放机动车、建筑装饰、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汽修喷漆等污染源综合排查整治力度,依法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统筹抓好稳增长和大气环境整治工作,对部分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和行业,指导企业科学制定生产计划,认真落实夏季高温时段错时生产,最大限度减轻臭氧污染。
  (二)聚焦重点任务,从严落实防治措施。围绕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联防联控,持续深入推进六大治污降霾措施,重点在扬尘、散煤、工业企业、机动车等污染整治上下硬功夫。一是全面落实建筑工地“6个100%”抑尘措施和施工扬尘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强化渣土车运输管控;二是提前安排部署散煤治理工作,大力推进整镇(村)清洁取暖工作;三是切实加强涉气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积极推进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四是常态化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查路检,加快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划定和编码登记工作。
  (三)以查促改,不断推进突出问题整治。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持续巩固前期治理成效。采取现场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转交,迅速整改。同时继续实行月通报、月调度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