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9/2023-000469 | 发布时间: | 2023年06月09日 18:11 |
来 源: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
内容概述: |
类别:B类
签发人:吴 辉
汉环函〔2023〕121号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0号建议的答复函
达荣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时代县域农业养殖产业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探讨的建议》(第2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乡村振兴。请市级环保部门加大违法养殖场查处力度,对不合规养殖场坚决取缔”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推动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2022年10月31日,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汉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考虑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需要,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种养结合、强化监管为重点,坚持畜禽粪污“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公众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提供支撑。
狠抓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管理,防范环境风险。一是做好源头管控。全面落实畜禽养殖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全市规模养殖场实现了环评全覆盖。二是严格执法监管。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养殖场(户)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涉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先后立案处罚畜禽养殖场20家次,罚款47.365万元,有力震慑了畜禽养殖企业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不规范建设、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回头看”机制,落实责任追究等措施,畜禽养殖环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二、关于您提出的“优化服务环境,提供‘保姆式’服务,推动养殖场审批‘跑多次’优化为‘跑一次’,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提升网上办件率,农业农村局窗口受理,相关部门、镇街政府联合审批,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开辟便捷通道”建议
我局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持续优化审批服务。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针对5000头以下养殖规模的项目,实行环评登记表管理,对5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项目按要求落实环评审批制度。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互联网+”便民服务,结合环保服务政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不见面备案”。三是配合推进全国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与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对服务事项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数据网上传输、统一窗口出件”,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方便群众咨询办事。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推进落实《汉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加强畜禽养殖执法监管,规范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加大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肥超量施用污染环境等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对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督,对举报、反映的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开展现场调查,严格依法查处。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离不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更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的关注和支持。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恳请您一如既往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予以关注和支持!
如有不妥请指正。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