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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610700003-/2020000555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04日 17:12
来       源: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内容概述:

田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嘉陵江流域(略阳段)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程列入全省重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规划的建议》(第179号)收悉。现就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嘉陵江(略阳段)流域生态环境现状
嘉陵江属于长江一级支流,发源于秦岭南麓陕西省凤县境内的大凤沟,于略阳县白水江镇长峰村进入略阳境,由北向南纵穿略阳县的白水江镇、徐家坪镇、兴州街道办事处、白雀寺镇、乐素河镇等5个镇办,略阳县流程86.8公里,流域面积2014.6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境内积的71%,共涉及大小支流62条,主要支流有西汉水、八渡河、青泥河、乐素河等。略阳县境内共设置国、省控水质监测断面2个,分别位于略阳县入境的白水江国控断面、略阳横现河省控断面,目前中省对2个断面考核目标均为地表水Ⅱ类标准。根据2019年度监测数据显示,监测各断面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年排放浓度均达到考核要求,水质总体稳定良好。
二、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情况
(一)生态环境类项目投资范围
为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依据“水十条”、“土十条”、“气十条”以及其它生态文明建设各类政策法规,生态环境部明确了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项目支持范围,主要涉及四大类17项内容,包括:1.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燃煤污染控制、工业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2.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体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3.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地块调查及风险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4.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源涵养及生态带建设、生活垃圾治理和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
该建议指出的《嘉陵江干流(略阳段)综合治理规划》共涉及7个方面,但其中防洪减灾、水土保持、水景观水文化、岸线利用与管理、智能化管理5个方面内容均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无法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后期也无法得到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
(二)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情况
十三五以来,略阳县共获得中省环保专项资金12487.92万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18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6844万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30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225.92万元。
通过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落实了21台套燃煤锅炉拆改奖补;对17镇81个村农村环境进行了整治,受益人口达82390余人,建设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16个,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4个,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6套,垃圾收集设备14251个等;对平仓河流域进行了综合整治,建设矿坑涌水引流收集系统,组织平仓河河道清淤以及底泥安全处置;实施了锑污染应急事件控制工程和生态修复;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2座;分别在铁路片区、白雀寺镇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建设规模分别为600 t/d、150t/d;对麻柳铺硫铁矿区实施综合治理新建堆渣场一座、提标坑涌废水处理设施并对周边矿区的生态环境组织生态修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已将你县申报的略阳县金家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略阳县土壤重金属监测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纳入市级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作为我市申请2021年中央专项资金的重点项目。
2.积极支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嘉陵江(略阳段)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的规划和包装;将《嘉陵江干流(略阳段)综合治理规划》中的符合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子项目纳入市级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并作为争跑重点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合力完成资金争跑和项目建设,为嘉陵江水环境质量提供有效保障。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对环境保护工作予以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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