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 | 2018年06月13日 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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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入环保队伍拒绝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第019号参考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发布于2007年12月31日,是关于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目的是为了限制和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作为环保部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加大对废塑料回收利用过程的环境监管,制订环境准入条件、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建立废塑料从回收、运输、贮存到再生利用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
二是加强环保宣传。依托6·5世界环境日活动、科技之春、科技三下乡等一系类环保社会宣传活动,宣传一次性塑料用品给生态环境以及对群众身体健康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宣传一次性塑料用品的分类回收利用,发放各类环保手册、环保袋,引导群众养成使用环保购物袋的好习惯,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
三是开展拒绝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倡议活动。依托环保“六进”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开展倡议活动,纠正广大群众对日常普遍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的错误认识,了解一次性塑料用品由于很难降解而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而造成的困难。
四是倡导从自我做起。在全市环保系统发起拒绝一次性塑料用品活动。倡导在单位办公、开会不使用一次性塑料杯,不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袋。
汉中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