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汉中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普法宣传+生态保护”双线推进,实现秦岭生态保护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进一步扛牢秦岭保护政治责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突出普法重点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充分利用市局微信公众号、网站及各媒体平台深度解读条例内容,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聚焦秦岭非法穿越事件,广泛刊发《关于严禁违规穿越秦岭区域开展登山活动的提示》,以及《法律亮剑,对秦岭核心区非法穿越说“不”》和《秦岭非法穿越为何必须严令禁止》等科普内容,向公众解读秦岭的重要生态功能、秦岭核心区管控要求和非法穿越的危害等,增强全社会呵护秦岭保护生态的法治意识。
丰富普法形式
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贯穿全年,依托环保“六进”,在六五环境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活动中,全方位开展秦岭生态保护知识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向群众普及秦岭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破坏秦岭生态、盗采资源等行为的法律后果,积极营造秦岭生态保护浓厚氛围。在新闻发布会、知识在线竞答、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媒体采访等活动中融入秦岭保护普法宣传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保护秦岭的认知度,提高秦岭保护法律意识,规范涉秦岭区域的各项行为,推动形成人人知法、严格守法、科学执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提升普法成效
联合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秦巴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发挥行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对矿山、尾矿库、畜禽养殖、农家乐等问题较突出的行业进行全面排查,督导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学法守法意识。结合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点位核查、保护野生鸟类巡查等工作,边执法边宣传,不断提升监管对象自觉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