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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举办2024年汉中市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

2025-03-27 09:08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3月26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举办“2024年汉中市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汉中市融媒体中心、三秦都市报、华商报、新浪网、凤凰网、西部网、陕西网等新闻媒体,市生态环境局各内设机构、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会。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鑫出席会议并通报2024年汉中市生态环境状况。

2024年,汉中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为生态城市建设厚植绿色本底。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水环境质量方面

1.河流水环境。河流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优良水体占比100%。

2.湖库。石门水库、南湖、红寺湖水质全部为优良,同比无明显变化。

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所测项目达标率100%,9个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所测项目达标率100%,同比保持稳定。

4.农田灌溉水。4个灌溉规模10万亩及以上农田灌区,共8个监测断面,所测项目达标率100%。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

1.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比例87.4%,同比上升4.7%。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1,同比变好8.89%。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浓度分别为50μg/m3、35μg/m3、9μg/m3、19μg/m3、1.5mg/m3和131μg/m3,同比PM10、PM2.5、NO2、CO、O3五项污染物下降,SO2上升。

2.县区空气质量。各县区优良天数在306至363天之间,同比各县区均不同程度增加。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1.96至3.55之间,同比均下降;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四项污染物平均浓度符合标准,一氧化碳(CO)日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符合标准、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符合标准。

3.降尘。市中心城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略阳县、镇巴县自然降尘量范围为2.43~4.10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3.03吨/平方公里·月,均符合省控标准。同比,市中心城区上升,其余县区下降。

4.酸雨。市中心城区和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略阳县共采集有效降水样品381份,未检出酸雨。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

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对全市36个土壤风险监控点开展了例行监测。全市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

声环境质量方面

1.功能区声环境。昼、夜各监测264点次,各类功能区昼、夜达标率分别为99.6%、96.6%,昼间达标率同比上升0.4%,夜间达标率同比上升0.5%。

2.区域声环境。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城固县、洋县和宁强县为一级,市中心城区、西乡县、勉县、略阳县和留坝县为二级,镇巴县和佛坪县为三级。同比,城固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和略阳县同比变好。

3.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市中心城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和佛坪县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一级。除勉县、略阳县和佛坪县,其余县(区)均同比变好。

辐射环境质量方面

1.电离辐射。全市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伽马(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累积剂量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空气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汉江监测断面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阿尔法(α)和总贝塔(β)活度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的指导值。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浓度未见异常。

2.电磁辐射。汉中11个县(区)环境电磁辐射人工监测点功率密度监测结果和辐射源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全市电磁辐射水平总体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农村环境质量方面

全市村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95.9%;农村县域地表水断面年度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

2024年工作回顾

(一)碧水保卫战多点发力。定期调度《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和湿地资源保护的实施意见》确定的37项重点任务,完善与安康等毗邻4市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完成62条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260个入河排污口整治。深入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消空白计划和农村生活污水分类整治提升,完成23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11个县(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46.5%。完成9个县(区)85个乡镇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汉江(汉中段)入选全国2024年幸福河湖优秀案例。

(二)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成立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专班,实行“75311”指挥调度(提前7天预测预报,5日一评估,提前3天下达管控指令,24小时市级数据值守、县级核查队伍各1支)等机制,推动年度54项重点治理任务落实见效。以四大结构调整为主线,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新增天然气管网261.1公里、天然气用户13.36万户、供热面积102.9万平方米,6家企业达到环保绩效B级水平,安装环保门禁系统104套。新排查整治涉气污染源6242个,治理扬尘、油烟、超标货车等涉气污染问题6262起,削减煤炭销售网点18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668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省考三项指标全部完成,中心城区优良天数320天,同比增加18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1,改善幅度全省第一。

(三)土壤污染防治稳妥有序。强化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将37家企业录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完成全市35块重点建设用地供地土壤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完成略阳长沟、寺沟、癞子岩、麻柳铺和镇巴平安镇5座硫铁矿治理。完成6个“十四五”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监测和11个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环境保持稳定。

(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明显。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制度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发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为12个规划、86个重点建设项目出具对照分析意见。健全排污许可“一证式”闭环监管机制,排污许可制建设保持全省前列。超额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任务。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印发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创建省级绿色工厂3家。陕西佛坪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全市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达到144.9万千瓦、占比64.5%,较2020年提高15.5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4.3%,较2020年提高5.9个百分点。

(五)环境问题整治坚决有力。印发《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有序推进反馈问题整改,交办的群众信访件全部办结。常态化排查整治秦巴“五乱”问题,完成秦巴区域106座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开展秦岭违建别墅整治情况“回头看”,整改销号省级台账问题12个、市级台账问题96个,完成图斑问题整改169个。开展生态环保专项执法检查16次,办理《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4件,实施查封扣押3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件。环境信访投诉受理率100%、办结率100%。圆满完成全省辐射事故应急“盲演”,成功举办广元、陇南、汉中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联席会议,突发环境事件连续三年“零记录”。

(六)生态文明水平持续提升。成功承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宣讲示范“两山”实践活动和媒体创新力培训活动,开展环保“六进”、公共设施开放等系列宣传活动百余场次,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发稿4000余篇,环境宣教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佛坪县袁家庄社区绿色低碳案例获评全国典型案例,留坝县绿色低碳发展经验在全省推广,国家级朱鹮保护研究中心落地汉中,“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及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数量保持全省第一,生态环境知晓度、满意率持续提升。

记者问答

2024年汉中市水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优良水体占比保持100%,汉江(汉中段)被评为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我们又将采取哪些措施继续保护好水生态环境质量?

2025年,我们将继续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政治责任,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完善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持续推进《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和湿地资源保护的实施意见》,夯实水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共护一江清水”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是坚持系统治水。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治理,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快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消空白计划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加强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加大水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三是严格执法监管。持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与毗邻地市协调联动,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全力保障水质安全。

中央和全省对严格规范涉企执法作出了决策部署,能否详细介绍一下2025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具体开展计划?

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紧扣污染防治攻坚战主线,不断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对企业的帮扶指导,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将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效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秉持“全员、全过程、全年练兵”理念,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环境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执法。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重点,加大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管,紧盯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弄虚作假、偷排偷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屡教不改、逃避监管等严重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严惩。 

三是创新执法模式,科学执法。加强非现场监管模式,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等平台实现实时分析,指导企业从源头加强预防,推动监管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转变,消除环境违法隐患。

四是坚持宽严并济,优化执法。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无事不扰”,负面清单企业“重点盯防”,对首次环境违法且情节轻微的企业,在督促整改和普法教育的基础上,依法减免处罚。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积极开展送法入企,及时提示企业违法风险,帮助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合执法。进一步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公检法和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大合力。同时,完善跨地市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同应对区域性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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