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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顺利完成2024年上半年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调查工作

2024-08-28 07:01
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在2023年农村中小微水体水质监测试点基础上,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安排部署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汉中市顺利完成了2024年上半年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调查工作。

按照《陕西省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调查工作方案》要求,汉中市迅速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专项学习了农村中小微水体调查原则、监测要求等。为保证调查监测的准确性、客观性,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安排专人进行调度,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各县区站组织精干力量全力勘查,克服点多、面广、路难、分布散等多重因素,调查人员积极采取镇村配合、无人机测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清单、备选清单及增补清单中12条河流、211个坑塘湖库点位的水位、水质、类型、面积等现场符合性进行调查,对不符合要求或无法监测调查的点位,通过文字描述与图片结合的方式说明现场情况,将点位名称、类型、点位经纬度、天气情况、点位附近是否存在排污口等信息及时汇报省厅,同时明确被替换水体不符合要求和无法监测调查的原因。经过三轮调查和点位替换,最终对符合条件的6条河流12个断面、36个坑塘湖库点位进行采样监测,及时上报了监测结果和分析报告。

下一步,汉中市将按照国家和省级总体安排,继续做好后期农村中小微水体监测工作,为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和农村环境综合管控提供数据支撑,为推进汉中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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