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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024-06-05 08:41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严格执法监管,推动秦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决守护中央水塔、当好秦巴卫士。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主要领导定期调度部署《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明确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分管领导组织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工作责任,牵头抓好秦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按月调度工作进展,确保任务落细落实。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督促指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熟练掌握运用《条例》,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紧扣关键环节,强化动态管理
    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要求,严把秦巴区域项目准入关口,源头严防“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行为;持续健全秦巴区域建设项目动态管理台账,落实事中、事后监管,严查未验先投、无证排污、环评和验收弄虚作假、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同时,对重点项目开展点对点督导帮扶,指导建设单位依规履行环保手续,有效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紧盯重点领域,强力排查整治
    聚焦秦巴区域矿山、砂石加工、工业企业、畜禽养殖、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家乐民宿和旅游开发项目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环保手续是否完备、环保“三同时”制度是否落实和是否存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类违法建设项目等问题,建立“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分类建立排查台账—逐一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定期组织复查复核”工作闭环机制,推动问题规范、高效整改到位,确保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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