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计划,为进一步落实环境安全监管职责,4月以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安排专人,前往南郑、宁强、略阳等县区,对环境监管一、二级尾矿库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全力防范化解汛期环境风险隐患,保障全市重点企业环境安全、尾矿库平稳度汛。
在南郑区、城固县汉中亿丰环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顺昌节能建材长沟湾尾矿库、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检查组对企业日常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危废台账不健全、企业自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在宁强县、略阳县山坪矿业槐树沟尾矿库、代家坝有色罗家沟尾矿库、同强矿业鞍子沟尾矿库等5家尾矿库,检查组对2023年以来中、省尾矿库专项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重点检查了尾矿库地下水监测情况、应急池运行情况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并对汛期防范尾矿库环境风险提出了具体要求。
检查组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单位、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性的隐患排查方案,将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统筹安排部署,防止汛期和极端天气下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二要坚决落实企业环境安全责任制。各单位、企业要认真开展企业自查自检工作,重点盯防设备流程、工艺等重要部位,建立隐患台账、整改台账、销号台账,责任夯实到人;三要严格值班值守制度。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相关单位、企业要提前备好相应环境应急物资装备,企业人员要熟知救援程序,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