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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突出的单位、企业、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获得陕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
“十三五”期间,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总目标,制定《汉中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及各年度工作方案,积极挖掘减排潜力,不断推动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各项措施落实见效。安排实施各类减排项目211个,拆改燃煤锅炉1067台,淘汰“黄标车”39953辆、老旧高排放机动车3376辆,基本建成37个沿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钢铁、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企业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并稳定达标运行,淘汰汉钢烧结机等一批落后产能,建成一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截止2020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7%、7%、10.04%和10.06%,超额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以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钢铁、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汉中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厚植绿色本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