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南郑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调研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咏涛,副主任高元,副区长李元军,常委会部分委员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各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区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就加强部门联动执法、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提升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自审议意见印发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整改措施有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要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扬尘管控、清洁能源替代、移动源治理等关键环节,注重整改实效评价,确保审议意见“清零见底”。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正式实施,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主动对接、提前热身,超前学习培训。要组织全员系统学,迅速制定专项学习方案,分层次、分领域开展全员培训。同时,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明确守法底线,助力企业精准把握新规要求。要重点聚焦法典在区域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对、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公开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确保执法尺度精准统一。要以法典施行为契机,对我区现行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范性文件、应急预案、管控清单及自由裁量基准等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修订或废止与法典精神不相符合的内容,对新法授权需细化的事项,要抓紧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会议要求,要以法典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协同治理,持续抓好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综合治理,统筹抓好秋冬季攻坚与夏季臭氧管控,打好协同治理“组合拳”。要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和装备保障,严格规范执法,注重执法与服务并重。要压实各方责任,强化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条规的贯彻实施,不断提升南郑区大气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南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