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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分局“三个强化” 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2024-12-12 10:59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

近年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原则,以“三个强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机制健全,把赔偿制度落到实处。成立汉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与行政处罚案件、信访投诉线索有机结合,形成案件承办单位、承办科室统筹调度,把赔偿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开展案件筛查,特别是将涉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注的问题、涉刑事犯罪、重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作为重点筛查对象,做到“应筛尽筛”,各单位定时报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台账、案件线索筛查情况以及形成的线索清单。

强化全面排查,把“应赔尽赔”要求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按照“十大线索”渠道的要求,坚持定期组织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强化本领域本单位线索跟踪查办,并对近期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发现非本领域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并进行线索转办,真正把“应赔尽赔”要求落到实处。

强化宣传引导,把赔偿意识落到实处。在六五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生态环境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和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积极向公众和企业经营者宣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意义,鼓励公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并对适合启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赔偿义务人,明确告知可以适用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的情形,引导其主动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下一步,汉台分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力度,全力守护汉台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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