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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 严格汉江源头水质保护

2024-09-09 07:52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实施。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学习领会“汉江及其支流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汇集区和供给地,保护好这一区域的湿地资源责任重大、意义深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坚决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政治责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从源头到出境全过程监管,持续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汇集区和供给地保护,促进生态保护同生产生活相互融合,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大格局,多措并举全力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严格汉江源头水质保护。

加强生活污水治理近年来,宁强分局严格汉江流域6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管,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城镇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污水收集率得到大幅提升。加强农村污水治理。严格按照“因地制宜、应治尽治、梯次推进”的思路,加强统筹规划、整合各类资源,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截至目前,汉江流域的46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率达到60%,高于全县38%的平均水平。

强化流域生态修复治理近三年来从环保系统申请水专项污染防治资金6000余万元,先后实施了汉江源头总氮削减整治试点项目、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宁强县汉江源头(大安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对汉江源头进行生态修复,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对部分河道滩地进行地形改造,并栽植湿生、水生植物,构建滨水驳岸、打造生态护坡,通过拦截地表径流污染物,改善河流生态环境,修复面积达3万余平方米。

开展汉江流域排污口整治对汉江宁强段干流进行全面排查,累计排查疑似排污口153个,需要整治的排污口共计22个。2023年排污口整治任务完成30%,2024年已完成40%的整治任务,计划2025年全部完成汉江干流整治工作。同时全面开展汉江流域所有支流排污口的溯源排查和整治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溯源排查,并陆续开展整治。通过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大幅减少了汉江河流各类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提升了水环境质量。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组成2个检查组,分片区对全县14座尾矿库企业、涉水企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涉重金属企业进行了全面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按期跟踪整治,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上半年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31人(次),检查企业160家(次),检查“双随机”企业27家,下发责改38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5起,处罚金额16.62万元,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县、镇、村网格化管理及河湖长制,严格规范企业排污行为,禁止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发生。建立健全汉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编制了《宁强县汉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宁强县汉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全面排查汉江流域水环境突发事件隐患,在108国道临水关键地段建设应急设施,修建了环境应急物资库,储备了各类应急物资,加强日常应急演练,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落实汉江水质动态监控为动态掌握宁强县汉江干支流水质情况,分别设置国控和市控监测断面,并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通过自动站对国控断面进行24小时动态监测,对市控断面开展每月常规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汉江出境断面水质连续多年稳定达到Ⅱ类以上标准,源头水质达到Ⅰ类标准。全县水体优良率达100%,水环境质量稳居全市前列。

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全面落实环保信息公开,建立官方“双微”平台,及时公布《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广泛开展“6.5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宣教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环保购物袋、围裙,设置咨询台面对面讲解等方式,为群众详细讲解《条例》具体内容,让广大群众更加深入了解生态文明、绿色环保理念,不断增强对汉江水质保护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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