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区环境法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持续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力促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严格实行执法公示制度
在政府网站、“互联网+监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双公示”系统、信用陕西进行公示,准确录入数据,不断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
严格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拍照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以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为范本,规范文字记录。按照执法程序,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记录入卷,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可留痕和可回溯。
严格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由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负责法制审核,不断提升法制审核质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下一步,汉台分局将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认真贯彻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工作的部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抓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三项制度”的落实,全面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