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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区环境噪声管理,改善声环境质量,使城市噪声管理进入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近日,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城固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
本次划分依据《城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划用地范围,对2019年实施的城固县城区声功能区域划分调整方案再次进行了调整,城固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范围总面积2233.27hm2。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260.82hm2,占整个规划功能区面积的11.68%;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1345.39hm2,占整个规划功能区面积的60.24%;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364.15hm2,占整个规划功能区面积的16.31%;4a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250.84hm2,占整个规划功能区面积的11.23%;4b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12.07hm2,占整个规划功能区面积的0.54%。
本次声功能区调整划分对城市噪声污染分区监测、分区控制、分区管理、分区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营造稳定和谐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