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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城固县环保督察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迎难而上,持续发力,确保年度生态环境工作圆满完成。
县环保督察办针对第二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案件、重点行业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县域内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关于汉中市第二轮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任务交办书》《关于全县河湖长制、林(山)长制、路长制、田长制发现问题整改任务交办书》《城固县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及《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巩固提升行动的通知》。对发现问题实行边督边改,累计向问题责任单位发出提醒函、督办单、交办单50余份,要求限期整改,切实有效解决县域内生态环境问题。
下一步,县环保督察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扎实履职、强化督导、严格问效,持续开展督导巡查工作,不断传导压力,压实部门监管责任、镇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现场一线督导检查,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着力解决辖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