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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对县域内核发了排污许可证的8家企业开展企业自行监测信息联网及专项检查。
被检查企业涉及黏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磷肥制造、铅锌冶炼、水泥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卫生管理、中医医院、机动车燃油零售等行业。检查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询问、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现场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如监测方案内容不够完整、缺少监测点位示意图、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不规范、监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采样记录不完整等问题,采取集中约谈的方式,要求企业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公开,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经检查,略阳县各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开展较为规范,未发现拒不开展或故意漏项缺项等问题。通过此轮自行监测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对于自行监测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全面落实企业自行监测的主体责任,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有效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推动各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