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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1年汉中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近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县域内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企业自行监测信息联网及专项检查。
检查组依据《排污企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和企业排污许可证,通过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包括自行监测点位、项目、频次的符合性;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情况,分析测试的规范性,监测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及时性,逐项检查,评定打分。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再次向企业宣传自行监测的相关政策,讲解自行监测平台操作流程,督促企业认真学习《排污企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及相关行业规范,进一步夯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确保了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