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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汉中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以及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的有关工作安排,城固县环境监测站切实履行环境监测职能,对城固县46家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排污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管理工作。
城固县环境监测站通过专项培训、电话、微信等方式,向排污许可企业宣传自行监测相关政策,讲解自行监测平台的操作流程,督促企业认真学习《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及相关行业规范,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建立全县自行监测微信工作群,方便排污单位沟通交流,采用一对一等方式解答疑问,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安排专人定期查看公示平台,工作群按照时间节点通报工作进展,提醒企业及时、完整公示相关信息和数据,全面掌握排污单位的工作动态,为企业分忧解难;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做好自行监测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城固县环境监测站将努力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做好自行监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