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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分局组织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培训

2021-03-24 17:08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做好《条例》的宣传,推动排污单位守法排污,切实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近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组织全县20余家企业开展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培训。
  会议主要从《条例》制定的背景过程、目的意义、排污单位的法律责任与义务三大方面对排污许可证的主要内容、管理要点、监管要点进行了深入讲解。
  会议指出,《条例》的施行,进一步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提高排污单位违法成本,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执法监管提供相关法律依据,要将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计划,通过执法监测、随机抽查等方式监督监管排污单位的污染排放行为,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按证排污、按证监督、自证守法”的法律要求,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排污许可证不仅是“排污资格证”,还是排污单位承担污染排放控制义务和责任的法律文书,将污染物排放治理的责任回归企业。
  下一步,该局将排污许可证作为固定污染源监管执法的主要依据,开展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推动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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