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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督导检查南郑区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创建工作

2021-03-12 10:46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创建任务,2021年3月9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对南郑区农村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创建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中所营街道办事处、高台镇、阳春镇和梁山镇,对6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改厕及村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就如何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检查组一行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要统筹谋划,因地制宜抓好创建。近年来,南郑区农村村容村貌变化很大,人居环境大幅度提升改善。下一步,要从全局高度出发,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安排,充分发掘利用各村的地理特点和自然资源禀赋,结合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实际,不断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成果。
  二要对标自查,查漏补缺抓好创建。要深刻理解掌握生态文明创建指标体系,针对各项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对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治到位。要严格按照《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要求,整理完善创建工作资料,确保创建指标全面达标,工作资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三要发动群众,营造浓厚创建氛围。要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契机,充分发动群众,宣传引导辖区群众摒弃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思想观念,从不乱扔生活垃圾、不随意焚烧秸秆等身边小事做起,不断提升群众对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度,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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