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快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工作,规范企业持证排污并同步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近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组织召开了排污许可暨自行监测工作冲刺会,全县60多家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全县相关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现状、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再次集中学习了“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平台”注册步骤和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填报流程,同时对下一步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及时提交季度、年度执行报告。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要在次月开始提交企业季度执行报告、年底要提交年度执行报告。二要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在申领排污许可证后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里规定的监测项目、监测频次要求,立即开展自行监测,并在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平台提交监测方案和监测数据。三要变更排污许可证信息。随着国家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调整,企业要在第一时间对已申领的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四要加快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按照省市要求,我县要在2019年底完成全省的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下半年应核发的企业要尽快申领排污许可证。
会议强调,一是高度重视,扎实工作。企业要认真领会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及要求,同时改变以往依赖政府的环境监管模式,建立企业自我监测、自我管理、自我记录和申报,环保部门依规核发,按证监管的法律制度框架。二是抓紧时间,迎头赶上。各排污企业要严格按照全市排污许可工作方案上的时间节点,抓紧时间办理变更和申办,务必于年底前完成辖区内应发证企业全部发证。三是依法依规,落实要求。企业作为自行监测工作的主体,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及时公开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并对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行政处罚,推动落实。环境监察大队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对不按时申办排污许可证、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整改的企业,将依据《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严肃查处,并与银行、发改、税务部门共享信息,在企业环境信用平台、环保税征收、项目环评审批方面严格管控,缩减授信额度、不予减免环保税、不予审批新增建设项目,倒逼企业落实自身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