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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研
2020-07-10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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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长、党组成员郭永立带队到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佛坪分局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了解掌握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县区分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详细查看了专项整治台账资料,充分肯定了专项整治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深入了解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交流探讨了有效遏制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纪检监察组指出,专项整治以来,县区分局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迅速部署、措施上夯实细化,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通过认真组织专题学习、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更加到位、廉洁意识更加牢固、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专项整治有序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线索排查还需精准有效、项目管理还需严格规范、专项整治还需深入细致等问题。
  纪检监察组要求,一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增强法纪敬畏,对工程项目重要事项严格实行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加强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确保不以任何方式“搞变通”,防止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二要严格环保资金和项目审批,坚持专款专用、讲究资金效益,把好准入关口、加强运作监管,严格实行公示公开,大力推行工程监理,防止“暗箱操作”,实施“阳光工程”,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让工程项目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进行。三要严格教育引导和制度建设,持续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教育, 深入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做实做细专项整治任务举措,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紧盯违规插手干预问题要害,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划出环保工程项目纪律红线,促进源头预防和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更加规范,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好生态环境系统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四要严格自我监管和执纪问责,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重要岗位管理,多渠道摸清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规插手干预问题,斩断权力“黑手”,净化社会风气,切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营造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