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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9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方式:电话:0916-2626465 传真:0916-2626465 邮箱:hzhbjfgk@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62号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 邮编:7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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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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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汉中市勉县褒河右岸X226褒河桥至108国道段防洪工程项目 |
褒河干流右岸X226褒河桥到108国道桥段 |
勉县水利局 |
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025.12.25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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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遗留硫铁矿矿区矿硐涌水综合治理项目 |
宁强县代家坝镇二里坝村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
陕西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5.12.25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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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锌基复合材料研发制备与产业化项目 |
勉县镇川镇汉中锌业公司厂区 |
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2025.12.25 |
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