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13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方式:电话:0916-2626465 传真:0916-2626465 邮箱:hzhbjfgk@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62号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 邮编:72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1 |
南郑区绿色食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
阳春绿色食品工业聚集区 |
南郑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025.5.30 |
报告书 |
|
2 |
汉中汉台区褒河干流防洪工程项目 |
褒河干流左岸226县道桥到108国道桥段 |
汉中市水利局 |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025.5.30 |
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