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6-222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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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62号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科
邮编:723000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汉中供电公司汉中佛坪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
汉环批字〔2025〕36号 |
2025年4月25日 |
2 |
关于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汉中供电公司汉中王家坪至罗村坝变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
汉环批字〔2025〕37号 |
2025年4月25日 |
3 |
关于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汉中供电公司华电汉中汉台10万千瓦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
汉环批字〔2025〕38号 |
2025年4月25日 |
4 |
关于洋县和谐医院《DSA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汉环批字〔2025〕39号 |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