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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20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方式:电话:0916-2224333 传真:0916-2253396 邮箱:hzhbjfgk@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62号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科 邮编:72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 秘密等内容外) |
1 |
镇巴县气象雷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镇巴县 |
镇巴县气象局 |
西安同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5.2.8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