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 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916-262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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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63号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
邮编:723001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郑县盛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万吨石英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汉环批复〔2020〕10号 |
22020年10月16日 |
2 |
宁强县汉水天保农业有限公司仔猪繁育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制决定书) |
汉(市)环告知承诺准〔2020〕3号 |
2020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