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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1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受理和拟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0-11-03 08:36
来源: 法规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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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信息公开程序的通知》(陕环环评函〔2020〕25号)要求,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2626465 传真:0916-2626465  邮箱:hzhbjfgk@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63号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告知承诺申请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陕西顺鑫美系原种猪场建设项目

城固县天明镇赵家坝村

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

陕西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养殖猪舍、员工办公生活区、堆肥系统、沼气综合利用系统及供水供电设施等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占地 66.17 亩;设计养殖场年出栏数量为 2.4 万头(其中纯种母猪 8000头、纯种公猪 400 头、商品猪仔 15600 头)。

申请表(全文链接)

报告书

(全文链接)

公参说明(全文链接)

2

陕西顺鑫繁育示范场建设项目

城固县二里镇苟家湾村

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

陕西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繁育场猪舍及配套设备,配套设施包括职工生活区、洗消中心等。项目污水处理及病死猪处理等污粪处理均依托项目北侧的有机肥厂进行处置。项目占地51.03 亩。建成后,年出栏 2.4 万头美丹二元种猪及商品猪。项目主要产品包括:美丹二元种猪 9600 头,商品猪 14400 头。

申请表(全文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全文链接)

公参说明(全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