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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长假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2016-09-2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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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维护我市良好对外形象,确保空气质量和道路交通安全,巩固前期秸秆禁烧工作成果,现将国庆长假期间秸秆禁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上下齐心、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共同推进,禁烧成效较为明显。但目前田间地头堆存的秸秆较多,焚烧隐患仍存在,随着秋种全面展开,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形势更加严峻,为此,各县区一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节日期间秸秆禁烧作为打造全域旅游城市、提升对外形象的重点工作来抓,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夯实责任,始终保持禁烧舆论宣传、督查巡查、督办问责的高压态势,加强源头治理,消除焚烧隐患,确保国庆长假期间“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要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契机,采取强大的宣传攻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平台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焚烧秸秆现象进行及时曝光,持续引导农户树立“烧秸秆违法”、“不愿烧”和“舍不得烧”的思想意识;有关部门和镇(办)、村组要结合实际,深入集镇村庄、田间地头,通过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等多种形式,营造秸秆禁烧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值班巡查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必须保持在岗在位,做到及时监控、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各县区要加强秸秆禁烧巡查队伍,定岗位、定区域、定时间,24小时不间断监控巡查,确保盯防无死角,值守无空档;镇(办)、村组要落实责任到人到田块,组织足够力量坚守田间地头,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零容忍;要特别针对汉中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各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安排精干力量,加大巡查频次,坚决杜绝焚烧秸秆、垃圾现象,确保禁烧取得实效。

  四、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各级督查组必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深入县区、镇村对节日期间禁烧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不按要求在岗在位或发生焚烧秸秆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从严从重处理。市禁烧办将强化督查督办,严格写实考核,对秸秆焚烧处置不力的县区在全市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