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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夏季秸秆禁烧督查组分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2015-05-20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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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组情况

  总 指 挥:任文学

  (一)督导检查组   

  一组组长:马平顺      

    副 组 长:周     

        员:市环保局办公室、人教科、法规科、创建办、后勤中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辆:市环保局机关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保障

负责片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开发区、镇巴县、佛坪县

    二组组长:罗仁才   王科德

    副 组 长:王文忠    

  成   员:市环保局污防科、总量科、大气办、监察室,

  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办公室、市环境监察支队

        辆:市环保局机关和市环境监察支队保障

  负责片区:汉台区、南郑县、勉县、略阳县、宁强县、留坝县

  (二)宣传报道组

  组 长: 王科德

  副组长: 李奕慧

  成 员: 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新闻媒体

  车 辆: 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保障

  (三)综合协调组

  组 长: 焦文杰

  成 员: 市环保局生态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工作职责

  1.督导检查组负责督促责任片区内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检查禁烧人员在岗情况、现场处理情况。发现露天焚烧及时通知所在县区禁烧工作人员现场处理,详细记录焚烧火点数量和位置,认真填写《督查日报表》,由组长或副组长签字确认后报综合协调组。

  2.宣传报道组负责禁烧宣传和媒体报道事宜。

  3.综合协调组负责收集汇总《督查日报表》,编发禁烧专报,协助督导检查组调查处理露天焚烧行为。

  4.督导检查组坚持每天外出督导检查,人员由组长、副组长协调确定,交替外出督导检查。

  5.现场督导检查时间从2015年516日开始,至610日结束。

  三、各县区要组织开展现场巡查,每日上报本县区禁烧情况,于每晚2100时前传真报送至市禁烧办。请各县区将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市禁烧办(电话兼传真号码:0916-2626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