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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3-04-05 16:45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为加强电磁辐射污染环境防治,贯彻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要求,根据省厅召开的陕西省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照全省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要求,对试点勉县开展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验证将电磁辐射纳入排污许可的可行性,摸清输变电工程污染物排放底数,建立全面高效的变电工程环境管理体系。

二、工作原则

(一)系统谋划,规范实施。依据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相关标准规范,科学选取有代表性的试点勉县,积极稳妥推进,确保试点工作依规有序开展。

(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试点选取类型既要涵盖全市现有变电工程重点类型,(主要包括: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城区/乡村、户外式/户内式、有/无人值守等),又要突出陕南地区输变电工程电压等级的特点,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

(三)问题导向,注重实效。提高试点工作的靶向性,注重经验积累和总结,形成具有创新性明显、可操作性强、可推广借鉴的试点成果。

三、试点时间

2023年4月1日~11月30日。

四、试点单位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汉中供电公司在勉县辖区内330kV、110kV变电站全部纳入试点。

五、主要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

(一)前期准备

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变电工程现状调研,收集整理全市变电工程信息,确定试点勉县,于4月8日前完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和上报。

(二)摸底调查

市局负责对列入试点的勉县分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汉中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协调,确定相关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局开展重点变电站的现场调研工作,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及时上报数据。摸底调查工作时间为4月3日至4月5日。

(三)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第一阶段:确定核准内容。市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站会同勉县分局根据本方案要求,督促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汉中供电公司及时填报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站情况一览表(附件1),于4月5日前上报市局。

第二阶段:排污许可证申请。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汉中供电公司按照规范要求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编制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并于4月20日前报勉县分局审核,4月25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电气设备及供电负荷信息,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排污单位危险废物基本信息,电磁辐射、噪声、水污染物排放许可事项及危险废物许可管理事项,环境管理要求等,内容详见《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变电工程(试行)》(附件2);

2.自行监测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使用的监测分析方法、采样方法,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监测数据记录、整理、存档要求等;

3.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市场主体环境信用承诺书;

4.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中,主要生产设施、主要生产产能等登记事项中涉及商业秘密的,排污单位应当进行标注。

第三阶段:排污许可证核发。勉县分局对许可证申请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于5月10日前报市局;市局根据申请材料进行抽查巡查,并于5月31日前完成试点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组成,内容详见《排污许可证格式 变电工程(试行)》(附件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要求见《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变电工程(试行)》(附件4)。

(四)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证后管理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汉中供电公司应及时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工作,并于每年6月30日和9月30日前编制季度执行报告,11月20日前编制年度执行报告,并报送市局,执行报告编制要求及内容见《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变电工程(试行)》(附件4)。

勉县分局对试点单位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核查,核实排污数据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市局适时对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抽取试点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

(五)总结上报

从2023年4月起,勉县分局每月15日前上报本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11月20日前,报XXX县(区)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总结。市局每季度末向省厅上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2月30日前将全市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总结上报省厅。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勉县分局依据本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内容,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做好经验总结。市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站会同勉县分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汉中供电公司应及时梳理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做好试点工作提供引领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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