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退出
当前位置:
2016年度汉中市核与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17-01-11 08:35
来源: 访问量:
打印

一、辐射环境国控和省控点监测情况

  2016年,我市建有5个国控点、5个省控点、1个核预警点和1个城市辐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自动监测站的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点体系。分别为国控水样点4个:洋县地震台、洋县长滩、洋县蒙家渡、东郊饮用水源地;国控生物点1个:七里办事处基本农田;省控电磁综合场强点5个:万邦时代广场、南郑艺苑小区、汉台明珠小区、天汉大道、电视塔;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2个:中核陕铀浓缩有限公司和汉台区民主街市环保局院内。按照省环保厅要求,我市在国控辐射监测点位采取土、水、尘降灰及生物样品送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监测分析;开展热释光片投放与回收、更换大气气溶胶和陆地γ辐射环境剂量自动监测及综合电场强度测量等工作。

辐射环境国控点位全年陆地γ辐射环境剂量自动监测平均值为74.0-76.3 nGy/h、标准偏差0.2-1.6nGy/h;辐射环境省控点位全年综合电场强度监测平均值为0.36-1.27V/m、标准偏差0.009-0.054 V/m。监测结果表明:我市陆地γ辐射环境剂量率为环境正常水平;电磁辐射综合场强测量值低于《电磁辐射防护》(GB8702-88)规定的公众照射参考导出限值。

二、核技术利用单位年度监测情况

  2016年,我市密封放射源在用单位8家,射线装置应用单位在册登记110家,完成了8家在用放射源单位的辐射环境监测,并对40家重点射线装置应用单位的辐射环境状况进行了抽测。

  (一)密封放射源应用单位辐射工作场所。

  周边原野环境剂量监测数据统计区间为35.0-104.0nGy/h,道路为25.0-110.0nGy/h,室内为55.0-182.0nGy/h,辐射工作人员操作场所环境剂量监测数据统计区间为53.0-388.0nGy/h。

  (二)非密封放射源应用单位辐射工作场所。

  非放场所(乙级)α污染测值未检出,β污染测值范围为0.28-61.0Bq/cm2;非放场所(丙级)α污染测值未检出,β污染测值范围为1.86-88.0Bq/cm2。

  (三)射线装置应用单位辐射工作场所。

  周边原野环境剂量监测数据统计区间为36.0-155.0nGy/h,道路为24.0-122.0nGy/h,室内为54.0-163.0nGy/h,辐射工作人员操作场所环境剂量监测数据统计区间为30.0-171.0nGy/h;射线装置工作状态时,防护铅门及观察铅窗辐射剂量监测数据统计区间为0.06-3.9μSv/h。

  经与被测环境本底对比,我市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周边环境处于安全受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