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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秦岭巴山、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第五批)

2025-12-22 08:37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汉中市贯彻落实第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汉字〔202488号)要求以下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验收单位组织进行现场验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12月22日至202612日。

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秦岭巴山、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6-2253396    邮箱:hzhbdcb@126.com

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秦岭巴山、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1222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落实情况

验收时间

1

第九项 汉台区、经开区每年接受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但空气质量仍然连续两年在陕南32个县(市、区)排名靠后。

汉台区、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空气质量实现改善进位

汉台区、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制定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计划,针对燃煤、生物质燃烧、烟花爆竹、工业企业、餐饮、汽修、加油站、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各类重点污染物,制定有效整治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改善,实现排名进位。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汉台区、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均已制定空气质量进位改善计划并稳步推进,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大气污染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机制。汉台区2025年整改完成情况:

2025年7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陕南地区32个县(区)中排序第23位,较去年同期相比改善进位六个名次。

2025年8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陕南地区32个县(区)中排序第22位,较去年同期相比改善进位五个名次。

2025年9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陕南地区32个县(区)中排序第22位(与宁强县并列排序第22位),较去年同期相比改善进位五个名次。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整改完成情况:

2025年7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陕南地区32个县(区)中排序第27位,较去年同期相比改善进位五个名次。

2025年8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陕南地区32个县(区)中排序第30位,较去年同期相比改善进位一个名次。

2025年9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陕南地区32个县(区)中排序第30位,较去年同期相比改善进位二个名次。(兴汉新区同开发区共用鑫源站点)

2025年

10月30日-31日

2

第十五项 汉台区生活污水直排整治成效巩固仍有短板,光明路丰辉龙亭园小区附近约300米长度就有4处雨水口直排污水。

完成雨水口直排污水问题整治。

1.汉台区对光明路丰辉龙亭园小区附近雨水口直排污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明雨水口直排污水问题来源。

2.结合排查结果,及时制定针对性的雨水口管网整治方案,按照方案开展整治,坚决杜绝雨水口直排污水现象发生。

2025年

12月底前

1.汉台区对光明路丰辉龙亭园小区附近4处排污口开展系统性、地毯式溯源排查,采用CCTV、QV等专业检测设备对疑似排污管道内部进行详细探查,最终确定4处排污口来源。

2.针对排查结果,汉台区制定了《光明路丰辉龙亭园小区附近雨水口直排污水问题整治方案》,对督察反馈的4处排口因地制宜开展整治。同时,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针对龙亭路污水管道溢流至庆华路雨水井的情况,在兴汉路新建污水管道,将龙亭路污水引入东一环污水主管道中,并将原溢流混接口进行封堵;针对闲置通信线缆口污水渗漏的情况,对管道做切割处理,并封堵管口。

3.督促汉台区进一步完善巡察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25年

12月8日

3

第十七项 汉中市城乡供热供气覆盖面有待提升。

全市城乡供气、城市供热覆盖面稳步提升。

1.持续推进天然气增量扩面,推动市政燃气管网敷设,加快天然气用户发展,强化民生天然气供应保障。

2.因地制宜发展集中供热和分布式供热,稳步拓展供热覆盖面。

2025年

12月底前

1.印发《汉中市供气供热扩面提质专项行动方案》,压实各方责任,倒排工期推进,全力加快发展。今年以来,全市天然气消费量1.77亿方,同比增长3%,新敷设市政燃气管网316.9公里,新开通天然气用户4.99万户,全市天然气保持持续安全稳定供应。

2.根据群众使用需求,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供热加居民清洁自采暖方式大力推动供热稳步发展。今年以来,全市新增市政集中供热面积26.97万平方米,新安装天然气取暖壁挂炉居民1.52万户。同时,结合汉中实际,研究制定《汉中市市政集中供热服务指南(试行)》,全面加强供热企业监管,不断提高供热服务质量。

2025年

11月24日-12月15日

4

第二十三项 15家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

加强监管,保障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动态落实到位。

1.建立市级扬尘治理督导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每月对相关县(区)、园区扬尘治理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扬尘隐患问题,并交办相关县(区)、园区依法处罚、限时整改,确保立查立改,闭环销号。

2.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制定房建及市政在建工程动态管理清单,并视各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分级管理,对评级较低的工地,加大检查频次和管控力度。

3.通过线上线下监督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检查。采取限期整改、停工处罚等手段,严格查处“六个百分之百”不达标的工地,整体上提升“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动态达标率。

4.加强扬尘信用惩戒力度。将工地扬尘防治不到位,并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施工、监理等单位纳入企业“黑名单”,联合多部门实施惩戒,发挥信用监管威慑力,倒逼企业提升扬尘防治主动性。

2025年

12月底前

1.制定扬尘治理行动年度工作方案和扬尘治理冬病夏治年度工作方案,指导项目涉土作业错时开展,持续开展扬尘治理和臭氧污染检查。1-11月出动4347人次,检查项目3754个次,其中线性工程141个次。进入秋冬季污染防治重点时段,成立多个暗访组对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六个100%”抑尘措施落实、智慧工地设施设备安装、在线监测数据等情况开展不间断检查,发现问题迅速交办整改,并收集整改资料形成闭环。

2.落实分级分类管控要求,目前全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153个,其中A类工地146个,B类工地7个,C类工地0个,指导各县区对7个B类工地实施重点监管,进一步提升施工扬尘监管质效。

3.将施工现场检查和监控系统线上检查相结合,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依法严肃查处。整治施工扬尘治理问题423起(其中线性工程扬尘治理问题27起)。

4.结合项目分级和日常检查情况,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B、C级项目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的项目实施分级分类的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威慑力。同时制定《汉中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帮扶培训方案》,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的帮扶教育培训,提升其扬尘治理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规范从业行为。

2025年

12月10日-12日

5

第二十四项 2024年1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32家工业企业、51家建筑工地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全面落实重点时段工地扬尘监管措施、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到位。

1.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一企一策”差异化管理。

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加大重点涉气工业企业督导检查力度,确保重点涉气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到位的工业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3.加强重污染天气工地扬尘监管,加强巡查、检查,加大冬防期、重污染天气等重点时段检查排查频次,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促涉土作业工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发现违法线索从严查处,确保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落细。

4.根据季节空气气候特征,针对性开展扬尘治理“冬病夏治”及秋冬季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引导施工企业实施土方开挖错峰作业,减轻秋冬季重污染时段扬尘防治压力。

5.提升监管手段,进一步提高在建项目智慧2.0监管平台系统使用覆盖率,确保具备条件的工地扬尘监测信息全面实时接入,发挥信息化监管手段优势,提高扬尘治理监管效能。

2025年

12月底前

1.2025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已按照最新要求完成编制工作,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2.制定印发《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汉中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汉中市2025年大气污染治理“冬病夏治”工作方案》,多次召开全市空气质量安排部署会,对相关市级部门、县区和各涉气领域提出明确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和县区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落实应急措施,组织多方协同发力,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监督指导重点涉气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响应要求,落实落细停限产措施。

3.住建、城管部门督促在建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重点加强线性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实行定人定岗监管,严格落实渣土运输车辆进出冲洗、密闭运输、定线行驶要求,严肃查处运输扬尘违法行为,围绕涉土工地、城区道路等重点扬尘污染源头,安排精干执法队员加强日常执法巡查,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管控工作落实落细。

4.根据季节特点,住建、城管等部门加大市政道路、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等线性工程检查力度,分别制定线性工程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方案,推行分区分段施工和错峰作业,监督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治理措施,进一步筑牢大气污染防治防线,全力做好秋冬季重污染时段扬尘防治应对工作。

5.全市在建工地应安装扬尘监控设施的已全部安装到位并联网,有专人每日就系统运行情况管理,及时掌握安装未联网的或掉线等情况,及时督促项目整改到位。

2025年

10月30日-31日

6

第二十九项 汉中市部分砖瓦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长期违法生产。截至督察时,全市49家砖瓦厂有18家无用地审批手续。

完成18家无用地手续的砖瓦企业情况核查、分类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

1.按照《陕西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陕自然资规〔2023〕3号)全面排查砖瓦企业用地手续审批情况,核实情况、摸清底数。

2.分类处置。对违法占用土地的,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后,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政策的,依法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政策的,限期拆除,消除违法状态。

3.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用好田长制及相关规定,加强砖瓦企业用地动态巡查和执法监管,对砖瓦企业涉及违法用地等行为的,要从快从严查处到位,以“零容忍”的态势坚决防止违法占地行为发生。

2025年

12月底前

(一)各县(区)开展砖瓦企业用地手续排查,建立台账,对符合申请用地条件的砖瓦厂,督促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二)各县(区)对符合规划和申请用地条件的砖瓦厂,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对涉及18家无用地审批手续的砖瓦企业,涉及违法的已立案查处。符合办理用地手续政策的,办理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办理用地政策的,限期拆除,消除违法状态。目前,16家砖瓦企业已办理用地手续,1家转型并办理用地手续(西乡金源建材有限公司转型为生猪屠宰场及肉制品加工厂),1家拆除(镇巴县明亮砖瓦厂)。

(三)按照《落实“四早”耕地保护执法内部联动工作机制(试行)》,强化市县联动配合,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累计抽查检查砖瓦企业20余次,未发现砖瓦企业新增违法用地问题。

2025年

12月10日-19日

7

第三十三项 留坝、佛坪等县(区)部分民宿存在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不全的问题。

完善民宿项目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

1.留坝县、佛坪县对审批手续不全的民宿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台账,对违法占用土地的民宿依法依规查处,查处到位后,对符合规划且具备完善手续条件的民宿项目,依法依规完善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划及用地政策的民宿,依法处置,消除违法状态。

2.各相关县(区)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对辖区内民宿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整治。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民宿用地、规划审批监管制度,梳理优化现有的用地、规划等审批流程,对民宿经营者提供一对一的咨询与指导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2025年

12月底前

1.留坝、佛坪县委、县政府已组织对民宿存在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不全的问题全面排查。市自然资源局督促两个县建立清单台账,分类实施整改,目前规划手续不全问题已完善,留坝县针对3家超占土地问题,出台了相关政策,对超占部分收为集体所有,农户每年向集体缴纳超占土地有偿使用费;佛坪1家,补充了用地手续,实际占地未超审批面积。

2.其他县(区)排查情况:汉台区1家存在超占土地问题,拆除恢复310平方米,其余土地房屋收为集体所有,民宿退出经营;宁强县4家未办理规划手续均已完善;南郑县、勉县、镇巴县不存在民宿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不全问题;洋县、西乡县、略阳县政府上报不存在民宿。

3.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民宿管理的通知》,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民宿产业良性发展。

2025年

12月3日-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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