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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秦岭巴山、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第一批)

2025-06-27 17:29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汉中市贯彻落实第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汉字〔202488号)要求以下6项问题已完成整改,验收单位组织进行现场验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6月27日至2025710日。

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秦岭巴山、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6-2221662    邮箱:hzhbdcb@126.com

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秦岭巴山、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627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落实情况

验收时间

1

第三项 汉中市统筹资源力量、协同高效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还不够有力,南水南用不足,系统研究规划不够,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缓慢。

加快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项目进度,提升南水南用水平。

1)统筹考虑城乡融合发展,长远规划县城、城乡供水总体布局,系统谋划城乡供水发展,优先采用地表水水源,多渠道筹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快构建水量充足、可靠安全的供水保障体系。

2)加快宁强县东方红地表水水源地、留坝县木桶沟地表水水源地后续工程建设,确保早日通水,保障县城供水可靠安全,提升南水南用水平。

2025年

6月底前

1)各县(区)长远系统研究,编制完成水网建设规划,优化供水布局,多渠道筹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持续健全完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促进水资源科学保护与开发利用。

2)宁强县东方红应急备用水源已通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已批复;留坝县木桶沟备用水源地主体工程已完工。

2025年

6月13日

2

第六项 自然资源部门对县(区)督导不够有力,监管“宽松软”,砖瓦厂违法开采粘土损毁生态植被、违规生产粘土实心砖问题突出。

监管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砖瓦厂违法开采、违规生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1)全面加强监管,认真落实《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建立健全砖瓦企业生产产品监督管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粘土、违规生产实心粘土砖问题。

2)实行县级领导包抓县(区)重点工作的督导督办机制;建立砖瓦企业生产产品抽查检查机制;建立砖瓦企业产品市场溯源机制。

3)督促砖瓦企业对违法开采粘土破坏生态植被开展生态修复治理。

2025年

6月底前

1)为全面加强监管,认真落实《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砖瓦企业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关于砖瓦企业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砖瓦企业生产产品监督管理机制

2)印发《关于成立全市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常态化督帮工作组的通知》《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由县级领导带队对包抓县(区)进行督导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砖瓦企业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关于砖瓦企业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立砖瓦企业生产产品抽查检查机制,对砖瓦企业生产砖坯进行抽检,经检测机构认定,从源头杜绝生产实心粘土砖问题发生;建立砖瓦产品市场溯源机制,对砖瓦企业原料来源进行核查,防止违法违规采矿损毁生态植被和生产粘土实心砖问题反弹回潮。

3)印发《关于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指引》《关于开展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对砖瓦厂生态环境破坏情况进行排查,常态化开展重点工作实地核查工作,督促完成城固县、洋县、勉县6家砖瓦厂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2025年

6月24日

3

第十项 勉县、留坝县、略阳县每年接受河湖长制考核,但侵占河湖等“四乱”问题仍然突出,整改进展缓慢。

全面完成河湖“四乱”问题整改。

扎实整治河湖乱象。各相关县(区)要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对侵占河湖岸线、河道非法采砂等河湖“四乱”问题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勉县、略阳县、留坝县完成河湖“四乱”存量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开展河湖“清四乱”动态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日常河湖巡查监管,完善工作机制。

勉县组织对全县重要河湖开展自查排查,发现问题87个,均已完成清理整治;印发《勉县2025年度河湖管理保护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勉县河道渠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健全河湖长效管护机制。

略阳县开展河湖“清四乱”排查整治6轮次,部门联合执法整治3次,整改销号问题66个,印发《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略阳县河湖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分类明确问题情形和认定标准,规范了工作流程。

留坝县进一步加大巡河力度,从严整改问题,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及时查处整治问题,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

2025年

6月13日

4

二十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2332辆,其中西乡县淘汰任务202辆,仅完成74辆,占比36.6%。

对照《汉中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年淘汰计划(2023-2025年)》要求,2024年底前西乡县完成202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1)采取资金补贴、鼓励报废、区域限行、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通过报废注销、灭失注销、公告牌证作废、转出我市4种方式,加快推进辖区内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确保完成2024年度淘汰任务。

2)督促辖区内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夯实属地镇(街道)责任,形成部门和镇(街道)协同推动的工作态势,严格落实“定计划、排工期、月调度、月督导”工作机制,掌握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应对措施,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2025年

6月底前

1)督促指导西乡县综合采取“政策宣传、资金补贴、区域限行、不予审验”等措施,通过报废注销、灭失注销、公告牌作废、转出本市4种方式,已按时完成西乡县202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2)严格落实《汉中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年淘汰计划(2023-2025年)》,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成立专项工作督导组,对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开展实地检查,督促辖区内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夯实镇办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处理,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落细落实,为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2025年

6月23日

5

第三十项 部分砖瓦厂未按要求对占用土地进行复垦,现场大量山体被破坏,开采面裸露,生态修复进展缓慢。城固县贾山页岩砖厂、李家河新型建材厂、洋县瑞庆新型节能建材厂等5家砖瓦企业未及时对矿区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

完成城固县、洋县5家砖瓦厂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

1)完成城固县贾山页岩砖厂、城固县董家营七里店砖厂积水坑回填、截排水设施建设完善工作,开展矿区生态修复治理。

2)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相关要求,完成城固县城龙砖瓦厂、城固县李家河新型建材厂、洋县瑞庆新型节能建材厂的生态修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

2025年

6月底前

1)城固县贾山页岩砖厂、城固县董家营七里店砖厂编制完成整改方案,邀请相关技术单位对矿山恢复治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通过坑塘回填、疏通排水渠、植树绿化、撒播草籽等整改措施,完成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中心对上述砖厂生态植被损毁情况进行损害调查和鉴定评估,并出具司法鉴定评估意见,同时,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验收。

2)按照整改相关要求,城固县城龙砖瓦厂种植七叶树30棵,种植辣椒3.2亩;李家河新型建材厂种植红叶石楠250棵,桔树650棵,播撒草籽油菜70公斤,恢复治理面积约7亩。洋县瑞庆新型节能建材厂完成恢复治理面积约2亩,撒播油菜籽3斤,对周边撂荒区域恢复耕种,种植小麦、玉米约3亩,企业完成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中心对上述砖厂生态植被损毁情况进行损害调查和鉴定评估,并出具司法鉴定评估意见,同时,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验收。

2025年

6月19日

6

第三十四项 水利部门对河道采砂监管不严,采砂许可、清淤疏浚审批无统一标准,河道非法采砂问题仍未得到根治。留坝县移民搬迁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在西河、太白河开展清淤疏浚,审批的2024年度控制采砂量分别为21万立方米、12万立方米,超出《留坝县河道采砂规划(2020.10-2025.05)》中明确的开采量。水利部门违规审批汉中市鹏翔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对勉县董家坪、铜钱坝两个区域开采砂石。勉县大草坝水电站清淤疏浚方案未经专家评审,设计清淤量和验收清淤量完全一致,不符合实际,验收工作流于形式。南郑区生态修复及资源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在牟家坝镇祖师店村超采约2.62万立方米,汉中鹏翔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在董家坪段超采约0.65万立方米,南郑区、勉县水利部门在验收时明知企业有超采行为,但未依法调查处理。

夯实河道采砂监管职责,严格河道采砂及清淤疏浚审批工作,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河道非法开采砂行为,有效保护河流自然生态。

1)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依据《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汉中市河道采砂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留坝县、勉县分别对留坝县西河和太白河河道采砂违规审批问题、勉县大草坝水电站清淤疏浚项目违规审批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置;南郑区、勉县分别对南郑区生态修复及资源开采有限责任公司牟家坝镇祖师店村、汉中鹏翔砂石有限责任公司董家坪段超采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查处。

2)严格行政审批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各相关县(区)要严格河道采砂和清淤疏浚相关项目审批程序,明确不同河道、不同时期的采砂限量及审批流程,严禁超规划量审批开采,严禁方案未经批准的擅自实施清淤疏浚。

3)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严格落实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责任,加大河道日常巡查监管与非法采砂执法力度,利用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重点河道进行有效监控,坚持“零容忍”态度,举一反三、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河道采砂秩序规范、执法监管到位。

2025年

6月底前

1)依据相关法规,南郑区水利局对南郑区生态公司超采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收缴资源补偿19.65万元。勉县水利局对汉中鹏翔砂石有限公司在董家坪、铜钱坝超采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9万元,并对负责该项目审批、验收工作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对参与勉县大草坝水电站清淤审批验收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留坝县水利局责令太白河、西河砂场停止采砂,并中止采砂许可,对1名科级领导进行了政务警告处分。

2)市河长办印发《关于留坝县水利局超规划许可河道采砂有关问题的通报》(汉河长办函〔2024〕52号),对留坝县超规划许可采砂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明确要求的程序开展项目审批,严把河道采砂、疏浚审批关,规范审批流程。

3)严格落实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责任,加大河道日常巡查监管与非法采砂执法力度,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零容忍”态度,举一反三、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2025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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