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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23-01-19 16:30
来源: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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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1年9月我市印发了《汉中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汉字〔2021〕93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就做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市上下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我市督察整改落实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问题整改促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当好秦巴生态卫士,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政治责任,始终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举措,有力有序推进督察反馈45项整改任务落实。截至2022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42项,其余3项正在按时序推进2022年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324天,同比增加20天,超年度任务11天;PM2.5平均浓度35μg/m3,同比变好7.9%,优于年度控制目标4.5μg;无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首次达到二级标准,整体改善成效全省第一。全市优良水体(Ⅲ类及以上)占比保持100%,无劣Ⅴ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水环境质量居全省前列汉江(汉中段)入选首批全国美丽河湖案例,椒溪河、上南河入选陕西省幸福河湖名单。土壤环境保持良好,声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

(一)强化整改责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分别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调度会10余次,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安排部署,动员全市上下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半篇文章”确保问题按时限要求见底清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沿江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东排渠整治等重点问题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和绿色转型发展。分管副市长对燃煤锅炉拆改、秸秆禁烧、涉铊涉重金属环境整治重点问题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推进会通报会,现场研判解决,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针对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的45项问题,逐一细化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定期对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市纪委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工作专班,抽调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各县区开展监督,定期向市委常委会汇报督查情况。市环保督察办严格落实提醒、督办、约谈、移送“四色”督办机制,对即将到期的整改任务,向3个县)、15个部门发出提醒函和督办单就褒城工业园区、沿江镇重点污水处理厂、南郑生活垃圾处理厂、汉钢焦化厂等整改重点事项,约谈相关县区和部门,确保问题按时限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夯实监管责任。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出台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秦岭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方案》《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若干措施》《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奖惩办法》等文件,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统筹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持续增强。扎实推进河湖长制、林(山)长制落实落细,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坚持环境质量指标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县区及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负面清单,建立生态环境问题举报投诉和常态化问责机制,健全生态环保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倒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

加大污染攻坚力度蓝天保卫战扎实开展以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和重点区域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为抓手,常态化开展联合督查,2022年交办道路施工扬尘、餐饮油烟污染、随意燃放焚烧等涉气问题515起,完成36268户散煤用户清洁能源替代,替代率100%削减散煤6000余吨;整治涉气污染源1473个、工业炉窑企业76家179座工业炉窑全部纳入清单化管理;查处施工扬尘问题139起、渣土运输扬尘问题101起;整治挥发性有机物企业5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问题103起,查处超标车辆245辆,督促43台尾气超标机械及时进行治理741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编码登记;督促756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碧水保卫战稳步推进深入开展城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医疗机构废水处置等专项行动。完成宁强嘉陵江干流等7个流域治理项目和3座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推进宗营镇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雨污分流工程建设,3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均已完工污水收集处理率进一步提升石门水库和长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通过省政府批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率达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4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配套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净土保卫战持续深入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指导2家企业实施重点重金属“等量替代”。完成典型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6个地下水国考点位周边污染源调查。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防治情况督导检查,安全利用类耕地详查有序开展,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完成162宗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1年考核地块整改进度居全省第一。

加快群众信访办理。坚持提醒督促、现场检查、每月调度等常态化跟踪督办机制,有序推进信访问题整改。对整改进展滞后的,逐项检查是否达到整改时序进度,督促相关县区和部门按照时限完成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交办我市群众信访问题317件,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防控环境安全风险。2022年组织开展三大保卫战以及重点排污单位、尾矿库、危化品、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等各类专项执法检查12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761人次,检查企业4691家次,立案处罚143起,累计罚款666.9262万元,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配合做好全省秦岭联合执法交叉检查,完成上级反馈自然保护区遥感点位核查处理工作。加大预警监测和巡河排查力度,及时处置水质异常情况。编制《汉江流域硫铁矿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方案》《汉江流域硫铁矿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完成10个硫铁矿污染隐患排查和治理项目可研,略阳麻柳铺硫铁矿区地下水引流工程全面完工,略阳长沟、寺沟硫铁矿矿洞封堵试点项目开工建设。市政府与广元、陇南签订《嘉陵江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框架协议》,与华南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编制《嘉陵江流域(汉中段)“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以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市委三项机制考核重要内容,改革优化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增加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权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由督企转变为督政查企相结合;制定实施《汉中市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追赶超越积分管理办法》,把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保责任、推动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季点评,实行常态化考核,激励市区和部门落实生态环保岗位职责。研究出台了汉中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协作机制》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从严从快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法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倒逼各级干部履行环保岗位职责,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3件追责问题,共问责8人。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问题全部见底清零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扛在肩上,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集中力量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抓好整改成效巩固进一步巩固提升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督促检查,重点加强对备用水源地建设、矿山整合和修复治理、乡镇垃圾处理、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等督察关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环境问题日常监管,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对仍在持续推进的3项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年度工作计划,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见底见效、清仓清零。

(三)加快完成验收销号严格按照验收销号标准和流程进一步加快问题验收销号工作进度,对照整改方案中的具体整改目标、措施和要求,采取“一事一验”的方式,落实现场验收、签字确认、媒体公示、核查销号的程序进行验收销号,做到不留“尾巴”、彻底整改,确保督察整改工作圆满完成。同时督促各部门单位健全完善整改台账资料,突出重点、注重质量,有效印证问题的整改进度和效果。

(四)健全督察整改机制“四色”督查督办单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调度通报、督查督办、责任追究机制,实行挂图作战、持续跟踪、压茬推进、整改清零确保所有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不留死角盲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健全联动执法、监督考核、执纪问责等制度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保工作职责,推进形成生态环保工作大格局。

附件:1.汉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具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2.汉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情况